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保障环境安全,切实改善我区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经研究决定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实施环保举报奖励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专线号码及受理举报范围。
(一)设立蓝田经济开发区环保举报专线电话并由专人持有,电话号码为:18876320928,专门受理以下范围的环境违法行为(若出现无法接听时,则以信息方式举报,其他环境违法问题的举报电话仍为12369)。
(二)环保有奖举报受理范围:蓝田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包括蓝田、龙文、朝阳、郭坑四个园区,下同)工业企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以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方式逃避监管的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蓝田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直接排放水污染物的;蓝田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工业企业锅炉燃用与质监平台不相符燃料的。
二、举报线索处理流程。
凡是实名通过蓝田经济开发区环保有奖举报热线电话18876320928举报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线索,由龙文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经初步核查后,将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举报线索经龙文区环保局调查核实后将于10个工作日内给予实名举报人答复是否属实,若情况属实的,待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后3个工作日内,由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实名举报者给予奖励并予严格保密。
三、奖励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实名举报蓝田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工业企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以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方式逃避监管的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线索,经龙文区环保局调查后情况属实的,由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给予实名举报者奖励人民币10万元并给予保密。
(二)实名举报蓝田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就直接排放水污染物线索,经龙文区环保局调查后情况属实的,由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给予实名举报者奖励人民币2万元并给予保密。
(三)实名举报蓝田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工业企业锅炉燃用与质监平台不相符的燃料线索,经龙文区环保局调查后情况属实的,由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给予实名举报者奖励人民币2万元并给予保密。
(四)奖金支付方式:根据龙文区环保局提供结案材料及支付证明,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支付。
四、环保举报有奖暂行办法实施时间从2018年9月28日起至2019年9月28日。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漳州市龙文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27日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关于实施环保举报奖励办法(暂行)的通告
2018-09-27 15:21:05
来源:闽南日报-漳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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