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常住人口可免费享受14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日前,我市出台《2018年度漳州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方案,全市辖区内常住人口均可免费享受14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根据方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高血压病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14项。
此外,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项目已纳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方案明确,我市将继续以实施重点人群、重点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为主要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在实施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方面,以县(区、市)为单位,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保持在75%以上,稳步提高使用率;各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5%以上;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85%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7%以上;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50%以上;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95%以上。
在巩固重点疾病健康管理方面,将加大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发现的患者要及时纳入健康管理,并提供规范服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
在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面,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以家庭医生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进行签约,将服务对象中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重点人群、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残疾人等作为重点签约对象,为其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突出家庭医生核心作用,将基本公共卫生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
方案同时指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健全或不能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是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主体,应按照相关要求,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室)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收集居民信息,参与、协助提供14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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