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住建厅统一安排,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2月3日上线新版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系统,为确保新旧系统切换及全量数据信息迁移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新版业务系统上线需暂停对外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等事项公告如下: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将于11月26日起至12月2日暂停受理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个别业务根据系统上线的要求,需提前暂停办理,具体暂停时间和业务名称如下:
(一)11月12日起至12月2日,①暂停受理异地转移接续转入转出业务;②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业务;③暂停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发放。
(二)11月23日起至12月2日,暂停办理公积金提取、转移和汇缴业务。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还款日在11月26日至11月30日之间的,银行暂停从个人还款账户扣款。12月新系统上线后,经我中心核实还款金额后,再进行自动扣款。此次延迟扣款不会造成逾期,不会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征信造成影响。
12月3日新系统上线后主要业务调整:
(一)新增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中的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分别实行以1元为单位的整数,元以下四舍五入。原有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暂不变动。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需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请各位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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