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漳州市区东北部城市化发展步伐,益民南片区征迁项目于近日正式启动。据了解,益民南片区南至胜利东路,北至腾飞路,东至广电路,西至大修厂路。涉及征迁总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
4月16日,记者在该片区征迁工作现场看到,各组工作人员正走村入户开展建筑物丈量工作,并积极与村民沟通交流,了解住户具体情况,做好征迁动员工作。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益民片区征地拆迁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省政府关于“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1996]地137号,闽政[1997]地19号,闽政地[2015]182号)及市政府[2019]24号专题会议纪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对益民片区用地范围内的土在你地拆迁,现通告如下:
一、征地拆迁人:漳州市芗城区征收有限公司
二、征迁实施单位:漳州惠民房屋征收有限公司
三、征地拆迁范围:牛庄以东、腾飞路以南、广电路以西、胜利东路以北地块(具体范围以规划用地红线图为准)。
▲征迁范围大致示意图(具体范围以规划用地红线图为准)
四、征地拆迁期限:
1.征地期限:自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7月30日止。
2.拆迁期限:自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9月15日止。
五、征地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六、凡在用地范围内的坟主请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十五日内到芗城区益民片区征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理坟墓迁移登记手续,逾期不予登记,将按规定视为无主坟处理。
迁坟时间:自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7月30日止。
七、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迁范围内新建、改建和装修房屋,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建立或变更租赁关系;不得在红线范围内及道路控制范围内临时搭盖和竖立广告牌;不得抢栽抢种。
八、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建设、自然资源、房产、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应暂停办理征迁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迁入户口等审批手续;电力、电信、广电等部门不得在征迁范围内新、改建线路,并及时配合指挥部做好征迁范围内线路迁移工作。
九、被拆迁人(房屋产权人、承租人)应当服从项目建设需要,在征地拆迁期间内完成搬迁。
联系地址:芗城区市尾村13号5楼(芗城区益民片区征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特此通告。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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