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公办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0〕12号)、《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漳州市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漳教初〔2020〕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对2020年芗城区属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依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芗城区属公办小学按施教区范围招生。
二、施教区
见附件3,或进入“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c.gov.cn/)查询。
三、招生对象及办法
招收符合政策条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4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一)芗城市区户籍适龄儿童
1.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儿童。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招生,即适龄儿童的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均在施教区内。
(1)适龄儿童的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家长须提供如下材料:①适龄儿童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材料;②适龄儿童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家长须提供如下材料:①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材料;②祖孙三代同册的户口簿。
不动产权证明材料指商品住房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住房产权证,或提供以下其一:①产权登记证明书;②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③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 4 \* GB3 ④集体土地所有证。
上述第(1)(2)条款中,凡提供的户籍和不动产权证明材料与列出证件不符的,均须再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和父母三方在芗城区、龙文区无其它房产”证明。
(3)适龄儿童的父(母)在芗城区、龙文区无房产而租住市管公房或父母单位未房改住宅楼,家长须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①市房管部门出具的市管公房租赁合同或单位证明;②适龄儿童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③房管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和父母三方在芗城区、龙文区无其它房产”证明。
芗城实小(含新华校区)、芗城二实小(含建元校区)、东铺头中心小学、西桥中心小学、闽南师大附小这五所学校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在施教区内的小学就读。
2.待建、撤并、新增学校适龄儿童
(1)西桥中心小学
西桥中心小学因古城建设拆迁异地重建,今年仍按原有施教区组织一年级新生报名,报名点设在芗城实小公园校区,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经审核后,采用“学生自愿报名+随机抽号”的办法,安置到芗城实小公园校区或龙师附小就读,学籍建立在西桥中心小学。
(2)市尾小学
市尾小学因城市建设拆迁异地重建,今年仍按原有施教区组织一年级新生报名,报名点设在南坑中心小学。施教区内住房未纳入拆迁范围的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采用“学生自愿报名+随机抽号”的办法,安置到南坑中心小学、玉兰学校、岳口小学这三所学校就读,学籍建立在市尾小学。
(3)虾浦小学
根据芗城区政府优化中小学布局的安排,将虾浦小学施教区调整到周边学校:新城社区调整为芗城二实小建元校区的施教区,浦头社区、巷口社区调整为巷口中心小学的施教区,官园社区的文华园和东门社区的清华园调整为岳口小学的施教区。一年级新生到调整后的施教区小学报名。
(4)芗城二实小建元校区
根据市政府统一规划,漳州三中分校校址划归芗城区新办芗城二实小建元校区,学校按划定的施教区组织一年级新生报名。
3.“中国女排娘家”基地项目拆迁户适龄儿童
拆迁户由政府统一异地安置龙轴片区安置房,在产权人不变的情况下,适龄儿童监护人可持户口簿、拆迁协议到芗城实小新华校区报名。
(二)芗城郊区户籍适龄儿童
1.各乡镇户籍适龄儿童持户口本到户籍地所属施教区小学申请登记。
2.原渡头小学、前山小学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到芝山中心小学申请登记;原康山小学、林内小学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到金峰实验小学申请登记。
(三)随迁子女
1.随迁子女入学申请须提供如下材料:①外县区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②其父(母)在芗城区务工的证明或经商办企业证照;③其父(母)在2020年3月15日(含15日)之前签发的芗城区居住证。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到居住地所属施教区学校申请登记,不得跨校重复申请,不得提供虚假资料,否则将取消在我区公办学校就读资格。芗城实小(含新华校区)、芗城二实小(含建元校区)、东铺头中心小学、西桥中心小学、巷口中心小学、闽南师大附小、金峰实验小学这七所学校不接受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具体接收学校安排如下:
(1)芗城实小公园校区、西桥中心小学施教区内随迁子女到江滨小学申请登记;
(2)芗城实小新华校区施教区内随迁子女到名流学校申请登记;
(3)芗城二实小(含建元校区)施教区内随迁子女到新桥中心小学申请登记;
(4)东铺头中心小学施教区内随迁子女到通北小学中心小学申请登记;
(5)巷口中心小学施教区内随迁子女到岳口小学申请登记;(6)闽南师大附小、金峰实验小学施教区内随迁子女到芝山中心小学申请登记。
3.有购买施教区内房产或能提供父(母)近一年在芗城区社保缴费满一年证明的随迁子女,同等条件可优先录取。当申请登记入学人数超过学校学位余额时,学校采取随机抽号办法公平解决入学。未被抽中的学生,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若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公办学校就读机会。
(四)台、港、澳及外籍子女
在芗城区属小学拥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且实际居住的台、港、澳及外籍子女,可持大陆居住证、往返证、通行证及房产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施教区所属小学申请登记,如学位已满,由芗城区教育局统一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五)招生优待照顾对象
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商子女等政策优待照顾对象,严格按照各级部门有关优待政策的文件执行,全区各小学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不得随意扩大照顾范围。
1.驻漳部队子女:由家长向所在部队提出申请,经人武部审核确认。家长须提供所在部队证明、现役军官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材料。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由家长向区公安分局提出申请,提供单位证明、警官证、户口簿等材料。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由家长向区消防大队提出申请,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消防员证或聘任合同、户口簿等材料。
4.引进人才子女:根据“漳委发〔2017〕14号”“漳教综〔2019〕116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家长向区人才办提出申请,提供户口簿、确认人才身份的有效证书或入选文件等相关材料。
5.台商子女:在芗城区投资经商,并实际居住在芗城区属小学施教区内的台商子女,由家长向区台办提出申请,提供经商办企业证照、台胞证等材料。
以上五类照顾对象,由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统一造册,花名册电子稿发送初教股邮箱2068237@163.com,花名册纸质稿加盖公章并附相关材料于8月10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核实确认后,优先安排就近入学。
四、招生时间和程序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我区小学统一按以下程序和时间招生:
8月7日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8月31日学校组织学生注册报名。招生通告应在学校门口醒目处对外公开,内容包括:本校施教区范围、招生规模、新生入学条件及应提交的材料、报名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咨询电话等。
(一)芗城区户籍学生的报名申请时间和程序
1.8月11日-12日,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施教区所属小学提出申请登记,填写《2020年芗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2.8月13日-15日,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就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开展入户调查、摸底、审核、确认等工作。
3.8月20日,由教育局组织市区区属小学校际间相互核查芗城区户籍一年级新生招生材料。
4.8月21日-23日,一年级新生名单在学校门口上墙公示三天。
(二)随迁子女、优待照顾对象的报名申请时间和程序
1.8月18日-19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属小学提出申请登记,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2.8月21日-25日,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入学儿童开展入户调查、摸底、审核、随机抽号、确认等工作。
3.8月27日,由教育局组织市区区属小学校际间相互核查一年级招生材料。
4.8月28日-30日,一年级新生名单在学校门口上墙公示三天。
五、招生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校的招生方案,公布招生简章,指定专人解释招生政策,对申请入学的一年级新生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填表、分类、确认;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做好对招生工作公开、材料审核、入户调查等招生全过程的监督。招生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2.提高服务意识。在招生工作中,学校要设立咨询处,开通咨询电话,指定专人认真做好群众来访工作,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确保今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3.规范招生行为。各校应增强法制观念,阳光招生。不得以与部门“共建”的名义违规招生,坚决杜绝招收不及龄等各种不符合条件及择校、寄读的学生,不准采取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切实维护招生秩序。
4.落实信息核查。学校应对学生提供的户籍、居住情况、居住证等信息严格审核,杜绝证件造假的违法行为发生。要认真落实招生材料的审核签字制度,所有招生材料均要有两人以上的审核签名。若发现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除开智学校招收特殊学生入学外,普通小学都应接收施教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6.做好学籍管理工作。新生注册后,各校必须于9月25日前按省教育厅学籍管理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根据学生户籍姓名建立学籍花名册,上报区教育局审批,方可建立学籍。各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实际在校生数建立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无学籍、重复建立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7.严格控制班生额。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生额标准招生,新生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
8.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本施教区内未按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学校应上门了解情况。若因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入学,家长须提交缓学申请并附医院证明等材料;若无故不上学或到“私塾”“国学”“女德”等名义开展全日制教育的机构代替义务教育,学校应主动会同社区等相关部门督促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入学,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健康全面发展。
9.加强招生监督工作。学校要规范操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查处“有偿招生”行为。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596-2068237、0596-2034382。
本工作意见由芗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芗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
2.2020年芗城区小学一年级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3.芗城区公办小学施教区范围
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
2020年7月 27 日
监制:苏禹成
编辑:张韩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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