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将开展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治理
施工单位是扬尘防治的实施责任单位,开工前应制订扬尘防治方案国有施工单位必须作表率、作示范
'漳州新闻网讯(记者许意斌通讯员吴汉川)昨日,记者从漳州市住建局获悉,漳州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强化漳州中心城区(含芗城、龙文、高新区)房建市政工程和拆迁工地(以下简称“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方案》提出,施工单位是扬尘防治的实施责任单位,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针对周边环境并结合现场管理规范制订扬尘防治方案,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牌,将相关责任人和监督电话向社会进行公示。应执行施工人员上岗前教育培训和施工前交底制度,强化现场扬尘管控教育和交底,加大人、财、物的投入,确保各项扬尘防治的措施落到实处。在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做到扬尘防治措施“六有”,负责冲洗平台的维护,建立保洁制度,配备保洁人员,确保泥浆不外溢,车辆不带泥上路,并负责门前卫生保洁工作。在土方开挖前必须完成临时便道硬化或铺设钢板;裸露的土方、易扬尘物料等必须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措施;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或集中堆放并覆盖。国有施工单位必须作表率、作示范。
《方案》还提出,拆迁现场应设置全封闭围挡墙,在出入口设置拆除警示标志和扬尘治理公示栏,公示拆迁扬尘防治措施、项目经理、具体责任人姓名及扬尘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应包括拆迁作业单位、建设单位和行业监管部门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拆除、爆破过程中应采取湿法作业、分段拆除,须向被拆除的部位洒水、喷雾降尘,高空拆除作业时不得抛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暂时无法清运的应采取遮盖措施;现场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对轮胎及车身实施有效清洗,不得带泥上路;遇到雾霾、大风、沙尘暴的极端天气时应停止拆迁作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各项防尘措施。
漳州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管理制度,强化开工条件核查制度,强化网格化巡查制度,强化线上巡查制度,强化“环卫+巡查”制度,强化无人机巡查制度,强化媒体曝光制度等,对于扬尘超标的将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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