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自然资告预字〔2022〕1号
经南平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于近期出让武夷新区核心区一幅教育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一)地块位置及面积。拟出让地块位于武夷新区核心区(具体位置详见示意图),计划出让面积54423平方米(合81.63亩)。
(二)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拟出让地块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小学、初中、高中),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土地利用要求
(一)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0.8且≤1.2;建筑密度≥20%且≤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米;其他规划技术指标按《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武夷新区核心区C-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2021〕96号)执行。
(二)其他规定。(1)适宜办学规模:小学12班、初中24班、高中12班;(2)地下空间使用功能仅限停车、设备用房和人防等,同时应利用地下空间开发设置学生家长接送临时停车场;(3)基地主要出入口应沿府后路设置,出入口位置应预留人员安全疏散场地;(4)建筑形态、高度、色彩与风格应符合南平中心城区(建阳)建筑风貌设计导则及学校功能性质要求;(5)建设方案应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相关设计方案报住建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要求进行建设并纳入竣工总验;(6)建筑后退用地红线、道路红线、道路绿化带及相邻建筑间距等必须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消防技术规范等要求。建筑物及场地的设计标高(±0.00)必须与规划的道路标高相协调;(7)缴款时间: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8)交地时间:在受让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6个月内交付土地,受让人未能按期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交地时间相应顺延;(9)开竣工时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三、用地申请人条件
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即意向用地者)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并核发《营业执照》的营利性教育机构或取得民政部门核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教育机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申请材料、方式及截止日期
申请材料包括:(1)用地申请报告(原件1份,应涵盖单位基本概况、计划建设内容及建设期限、计划投资额及资金来源、对土地利用要求的承诺等内容);(2)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原件1份);(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若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递交申请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5)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1份)。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须真实、齐全、有效且清晰明了不可残缺,属复印件的应同步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意向用地者应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公布的地块信息并结合自身用地需求,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30日内(即2022年4月23日前,含当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向我局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9-8711595(叶先生)
联系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核心区商务写字楼2号楼3单元4层B404室南平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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