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购房补贴进行时
市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专窗受理补贴
群众免排队即可完成申请手续
免填表即可申请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进行时
1月17日,漳州市印发《购房补贴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去年12月出台的《漳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中购房补贴相关政策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交易标的、适用范围、受理时限及办理程序等相关事项。《细则》明确由市房产交易中心负责中心城区(芗城区、龙文区,下同)的购房补贴受理工作。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补贴?
根据《细则》,在漳州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住房、“卖旧买新”改善住房以及人才购房,可按标准申请购房补贴。购房人(家庭)因改善住房需求而“卖旧买新”的,“卖一买一”“卖一买二”“卖一买多”可享受一次补贴;“卖二买一”“卖多买一”的最多可享受两次补贴。共同购房人中既有漳州户籍又有非漳州户籍的,就高适用非漳州户籍的购房补贴标准;购房人为法人单位的,不享受购房补贴。
补贴时限如何认定?
《细则》明确,2022年6月17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的可申请补贴;2022年12月26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购买二手住房并完成转移登记的可申请补贴;2022年12月26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因改善住房“卖旧买新”,并先后完成二手房转移登记和新建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的可申请补贴;2022年12月26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在漳就业且在漳州连续缴交6个月社保的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在完成首套商品住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首套二手住房的转移登记的可申请补贴。符合申请条件的购房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受理单位进行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购房补贴受理时限为新建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或二手房完成转移登记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补贴。
购房人提出申请,有共同购房人的需共同申请,并指定其中1人名下账户作为购房补贴收款账户。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完全责任。骗(套)取购房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追缴已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享受补贴的购房人退房的,应退还补贴并凭退补票据办理退房手续。
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专窗受理补贴。
为推动中心城区购房补贴工作实施落地,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支持指导下,市房产交易中心在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区A222、A223窗口特设“购房补贴专窗”,专项受理群众购房补贴申请事项,其他服务窗口则推行AB岗模式,确保购房补贴业务办理不停滞,群众免排队即可完成申请手续。此外,按照“材料最简、流程最优”的原则,市房产交易中心还进一步改造业务系统,实现申请信息自动读取、申请表格自动生成,群众免填表即可申请购房补贴。
相关文件: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购房补贴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请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查看)
受理单位:漳州市房产交易中心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址: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区
受理窗口:A222、A223购房补贴专窗
咨询电话:0596-2026920
来源:漳州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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