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22年以来,全国各地楼市放松政策频频传出,撩拨着购房者敏感的神经!
漳州也不例外,开年以来,漳州公积金政策不断传来“放开”的好消息。
6月6日,一则《漳州住房公积金调整,取消贷款次数和房屋套数限制》的新闻更是让漳州楼市兴奋不已!
然而消息出来,一些人对新政有了一些误读,并由此引发一些谣言和误导。
01
漳州公积金贷款取消贷款次数和房屋套数限制?
官方回复:并没有!
就在昨天,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一则《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政策的通知》。其中调整政策全文如下:
消息一出,引发了众多网友热议,但也因为标题误导、解读有误、断章取义等原因,在朋友圈的画风变成这样了:
事实上,早在今年3月份,漳州就已经明确降低部分区域的二套房首付比例,提取/还贷也取消“认房又认贷”。详见《突发!降低首付比例!提取/还贷取消“认房又认贷”!漳州公积金迎重大调整!》。
这次(6.6日)公积金中心发布的政策调整,跟今年3.3日公布的调整政策实际上就是同份。
但是到了这两天怎么就解读成漳州公积金贷款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和房屋套数限制,不再“认房又认贷”,不受次数限制了呢?是谣言还是属实?
为了核实消息的真实性,小编第一时间致电咨询了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如下: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没有接到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通知!漳州公积金贷款现在仍然执行的是“认房又认贷”的政策,不支持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不支持第三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只有提取公积金余额才取消“认房又认贷”,不受次数和套数限制!
所以,请广大缴存职工或者购房者不要轻信谣言,更不要传播谣言,以免误导有公积金贷款需求的购房者。
这边小九也给大家提供下漳州公积金中心的公积金的咨询电话:0596-12329,以供大家去求证。
02
事关公积金贷款买房!
漳州执行的是什么样的公积金政策?
目前漳州公积金执行的是贷款需要“认房又认贷”,但提取则取消“认房又认贷”的政策。
可以理解为:
停止购、建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停止第三次(及以上)购、建自住房的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但是提取公积金余额支付房款或还贷不再受“套数和次数”限制。
首付比例方面:
一手商品房,首套房且首次申请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或第二次申请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长泰区、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漳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高新区不低于30%)。
二手房,首套房且首次申请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5年以上 3.25%
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上述基准利率(即3.25%)的1.1倍执行。
贷款期限: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人离退休年限顺延5年,最长不得超过30年。购买二手、拍卖、房改住房的,贷款期限与所购住房已使用年限相加之和不得超过30年。
贷款需满足条件如下:
漳州公积金余额可以当首付用
5月18日,漳州公积金中心出新政:5月16日起,漳州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按申请材料办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符合以下条件的,即可申请:
(一)在漳州市所辖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共有产权房、限价房以及其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二)所购新建商品房的开发企业已在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楼盘报备手续,并已签署《承诺书》。
个人也能开设账户,申请公积金贷款
为了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的买房需求,2022年7月1日起,漳州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开设公积金缴存账户,符合一定条件,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异地公积金在漳州也能使用
很多购房者的公积金缴纳在其他区域,但想回漳州置业。事实上,早在2019年,漳州公积金就已经放开“异地贷款”业务。也就是说,即使公积金缴纳在厦门,符合条件,也是能在漳州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申请的具体条件如下:
以上就是关于漳州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内容,关于后续漳州公积金贷款是否会放开“认房又认贷”,九房网漳州站也将持续留意,敬请关注我们。
【本期话题】
#您有被误导了吗?关于漳州公积金政策,您有什么想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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